保定永祥橡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生产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日前被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万元。公告披露2023年9月8日,环境执法人员对保定永祥橡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公司未生产压延密炼车间,硫化车间正在进行硫化作业。其配套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正在使用,车间窗户大门已关闭,但发现车间内正在工作的硫化机集气罩收集软帘未完全关闭,部分未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导致生产设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
保定永祥橡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构成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鉴于保定永祥橡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收集点为:-2万元,不涉及安装生产时间,三天内不正常使用:-2万元,企业类别为一般污水单位:-1万元,对社会没有不良影响,排放方式为有组织排放:-2万元,属于初犯:-2万元,积极配合执法人员:-1万元,立即纠正违法行为:-1万元,最终裁量金额:2万元,建议保定永祥橡胶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