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0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2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自行车新充气橡胶轮胎、自行车橡胶内胎以及自行车其他零部件(自行车轮辋除外),涉及土耳其税号4011.50.00.00.00、4013.20.00.00.00和8714.99.90.00.00项下的产品。
同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33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对原产于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摩托车内外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摩托车新充气橡胶轮胎、摩托车橡胶内胎以及摩托车其他零部件(摩托车轮辋除外),涉及土耳其税号4011.40、4013.90.00.00.11、8714.10.30.00.00.项下的产品。
2004年9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自行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原审调查终裁。2010年7月17日,土耳其对越南、斯里兰卡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6年8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73~2.02美元/千克。
2004年9月2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摩托车内外胎作出反倾销原审调查肯定性终裁。2010年7月17日,土耳其对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6年7月31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越南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税率分别为29%~49%和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