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治财经 » 正文

阿根廷对华自行车新型橡胶轮胎实施五年反倾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1-06-03 10:53:54  浏览次数:250
核心提示:2021年5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1年第239号公告,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新型橡胶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对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7.03美元/千克。

2021年5月31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在阿根廷《官方公报》发布2021年第239号公告,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新型橡胶轮胎作出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对低于最低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其中中国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7.03美元/千克;泰国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6.07美元/千克;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限价为6.45美元/千克。

涉案产品的南共市海关编码为4011.5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01年9月21日,阿根廷对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3年3月21日,阿根廷发布2003年第121号公告,对原产自上述三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对原产自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产品分别设置2.59美元/千克、2.71美元/千克和2.59美元美元/千克的最低离岸出口价,对低于该价格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接受泰国出口商HWA FONG RUBBER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的价格承诺,有效期为五年。

2009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377号公告,对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肯定性终裁,维持2003年第121号公告确定的反倾销税,并对原产于中国和泰国但由出口商HWA FONG RUBBER (THAILAND) PUBLIC COMPANY LIMITED出口的涉案产品设置2.59美元/千克的最低离岸出口价,有效期为五年。

2015年9月17日,阿根廷原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发布第946号公告,对该案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裁定中国、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的最低离岸限价分别为5.72美元/千克、4.67美元/千克和3.99美元/千克。

2020年9月17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488/2020号公告,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轮胎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立案调查。

 
关键词: 轮胎双反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阿根廷对华自行车新型橡胶轮胎实施五年反倾销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ZGZSJW",每日获得中国橡胶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