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第2020/228/AD18R1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内部市场保护司2020年8月14日第11号决议,对原产自中国的进口卡车轮胎(俄语:грузовые шины)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
据了解,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卡车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11月18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决议自2015年12月1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欧亚经济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1月1日,是负责协调欧亚一体化进程(俄白哈关税同盟、统一经济空间)的超国家机构,自2012年7月1日起将完全取代关税同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理事会和联席会议组成。理事会由俄白哈三国副总理组成,主席由三人按成员国国名俄文首字母顺序轮流担任。
外媒报道: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已经开始针对来自中国卡车轮胎发起了反倾销措施到期连续地重复的反倾销调查,并且将加入欧亚经济联盟的关税地区。
由于包括俄罗斯轮胎企业在内的多家轮胎制造商联名申请,认为反倾销结束之后中国轮胎的倾销进口将继续,这样将会继续伤害市场,伤害当地轮胎制造商的利益。目前欧亚经济委员会已经初步认为中国轮胎在5年到期后会继续低价倾销,终止反倾销措施后对EAEU经济部门的损害会再次发生。中国卡车轮胎将被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结果基本已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