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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20-06-24 14:52:58  浏览次数:26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今日予以公开。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有关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了《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今日予以公开。

《方案》指出:当前阶段,我国面临细颗粒物(PM2.5)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和臭氧(O3)污染日益凸显的双重压力,特别是在夏季,O3已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等区域(见附件1)尤为突出,6-9月O3超标天数占全国70%左右。

VOCs是形成O3的重要前体物,主要存在于企业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大部分易燃易爆,部分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O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助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有效降低O3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共包括十项主要内容: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实现减污降耗增效;坚持帮扶执法结合,有效提高监管效能;完善监测监控体系,提高精准治理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业治理积极性;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施考核督察。

在第四项“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中,要求各地要重点排查以石化、化工、制药、农药、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船舶修造等行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重点排查以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日用化工、化学助剂、合成革、橡胶轮胎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等化工行业,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和其他有机溶剂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钢结构、铝型材、铸造、彩涂板、电子元器件、汽修、包装印刷、人造板、皮革制品、制鞋等行业为主导的企业集群。

家具、彩涂板、皮革制品、制鞋、包装印刷等以小企业为主的集群重点推动源头替代,汽修、人造板等企业集群重点推动优化整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整改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

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涉VOCs重点企业集群清单包括八个橡胶相关集群,分别是: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王虎寨镇与巨鹿镇橡胶制品企业,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葛仙庄镇与王官庄镇橡胶制品企业,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彭杜乡橡胶制品企业,衡水市景县杜桥镇、高新区管委会、降河流镇与留府乡橡胶制品企业,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演武镇与肖家庄再生橡胶企业,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橡胶制品企业,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密水街道、醴泉街道与夏庄镇橡胶及制鞋企业,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中楼镇橡胶制品企业。

生态环境部每月对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和其他O3污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通报,对空气质量改善滞后或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城市进行预警。重点区域及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城市2020年6-9月优良天数提高目标为预期性目标,统筹纳入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考核。

综合运用强化监督帮扶等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对2020年优良天数比率约束性指标进展缓慢、问题特别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

 
关键词: 橡胶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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