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经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确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3177家。其中93家轮胎企业被列入其中。
据了解《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中轮胎行业的监察对象为生产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斜交轮胎和工程机械轮胎的生产企业。主要监察轮胎生产企业监察内容有以下几项:
1.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2.淘汰落后制度执行情况;
3.执行能源计量制度情况,包括能源计量管理相关制度建立情况、能源计量网络点设置和分布情况、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周检率达标等情况;
4.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情况,包括能源统计管理分析制度建立执行情况,能耗、物耗、产成品统计等情况;
5.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包括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等情况;
6.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开展情况。
对于企业能源管理和利用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是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应提出明确的节能改造等整改措施。
据了解,在该《工作计划》中还包括45家钛白粉企业30家炭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