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31),在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明确表示,在今年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中,坚决反对“一刀切”。这是继10月17日后,生态环境部第二次明确反对一刀切。
近年来,随着环保督查的逐严,各地“一刀切”的情况比比皆是。不久前,生态环境部就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山东临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平时不作为,等到要考核问责时就搞“一刀切”,造成辖区部分街镇餐饮企业大面积停业,400余家板材企业集中停产,20多家货运停车场停业,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此,人民日报发文批评,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急时“一刀切”,是因为平时不作为。平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考核时搞“临时抱佛脚”的所谓应急手段,不仅治不好污,而且会损害群众利益。
据了解,在今年9月起,生态环境部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要解决的,就是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不闻不问、敷衍整改等平时不作为问题,同时坚决纠正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不分青红皂白的“一刀切”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权益。10月17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文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强制性错峰生产、大范围停工停产等要求一律没有涉及,坚决反对“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
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说,“执法‘一刀切’是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目前有的地方监管平时不闻不问、执法不力,等到了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督查督导、年终考核的时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应付、简单粗暴的处理措施,不给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留出合理的时间,甚至要求企业普遍停工、停产等,这就给企业主体造成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生态环境部要求严禁一刀切,我国还首次在法律上禁止地方强制企业集体停工停产。10月24日,我国发布首部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切入点重点针对的是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此,《条例》专设一条,除特定情况外,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有利于以法治化的手段来纠正上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