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5日下午,在福州召开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福建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这意味着,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据了解,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这次督察总的要求是“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开展督察工作。
动员会上,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随后,8省(市)、集团公司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均作了动员讲话,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统一思想,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坚决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汇报、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截至7月15日20时,8个督察组共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80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后,向被督察对象转办56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