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家国外知名投资和贸易信息媒体,Mlex公开发表了一篇评论文章。该文章认为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双反”调查的终裁裁决,存在若干不合理之处。并主张,中方产业可以向欧盟法院提起相关诉讼,争取降低或终止征收的“双反”税。欧盟征收的高额“双反”税已让韩泰、兴源及其他中国相关出口商的利益,受到法律层面的挑战。这次“双反”终裁存在将翻新胎和新胎混为一谈、抽样数据失衡及进行再次加权等问题,进口商有希望取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经缴纳的“双反”税金。
同时,一家权威律师事务所也提醒到,中方产业可以在终裁发布之日后三个月内,在欧盟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中方产业胜诉,“双反”措施可能降低或者终止,进口商可以取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经缴纳的税金。
文章中写道,翻新胎与新轮胎不应混为一谈,新胎制造和翻新胎制造存在本质不同,一个是从橡胶原材料开始生产轮胎,一个是从事售后轮胎回收再利用的工作。他们的成本和利润结构差异巨大,两者是相对独立的事物和行业,在调查中应该明确地分开讨论。
欧委会加重了欧洲中小企业数据的占比,认为这一倾向可能会歪曲实际情况。调查者们在调查数据库中给了中小企业更多的权重,并称作是用以说明其他无法抽样的小公司。这些数据,紧接着就成为其轮胎业是否被不公正价格伤害的一部分证据。也就是说,欧委委会在案件中做出裁决的依据,就是这些被改变数据权重的调查报告。
MLex明确地指出,中国制造商已经发现上述被扭曲的事实,可以向组委会证明这次调查是建立在错误信息的基础上。还对此表态称,中国的轮胎制造商们,仍然可以追究调查者在衡量与欧洲中小企业相关重要数据时做出的决定。因为这次案件中小企业大多是翻新胎公司,而大型企业多数是新胎的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