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晚上,欧委会公布了,欧盟对华卡客车轮胎反倾销案的最终裁决。裁决中称,欧委会认定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在欧盟市场存在倾销行为,且对欧盟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由此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将于2018年10月23日起生效。
欧委会将按照:1.兴源集团,终裁裁量税为61.76欧元/条,损害幅度55.07%。2.佳通集团,终裁裁量税为47.96欧元/条,损害幅度29.56%。3.风神集团和倍耐力,终裁裁量税为49.44欧元/条,损害幅度37.29%。4.韩泰集团,终裁裁量税为42.73欧元/条,损害幅度23.41%。5.其他提交抽样答卷企业,终裁裁量税为49.31欧元/条,损害幅度32.39%。6.其他企业,终裁裁量税为61.76欧元/条,损害幅度55.07%。此终裁税率,对自中国进口的卡客车轮胎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对于初裁到终裁期间(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10月22日)进口商缴纳的保证金,进口商可以请求海关返回初裁税率与终裁税率之间的差额部分。
经过和初裁税率对比,我们发现终裁税率水平大幅下降,平均降低幅度在23%左右,平均每条轮胎反倾销税降低约17欧元。
初裁税率:1.兴源集团,初裁裁量税为82.17欧元/条,损害幅度68.8%。2.佳通集团,初裁裁量税为57.42欧元/条,损害幅度33.2%。3.风神集团和倍耐力,初裁裁量税为64.13欧元/条,损害幅度48.1%。4.韩泰集团,初裁裁量税为52.85欧元/条,损害幅度29.3%。5.其他提交抽样答卷企业,初裁裁量税为62.79欧元/条,损害幅度40.2%。6.其他企业,初裁裁量税为82.17欧元/条,损害幅度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