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今年1-8月份的“环境行政处罚”情况。本次行政处罚依据《环境保护法》中的规定,依法执行。
经了解,今年1-8月份,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下达处罚决定书10万余份,罚没款金额为91.23亿元。石家庄市、东莞市、苏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等地的行政处罚案件数量较多。苏州市、徐州市、深圳市、南通市、无锡市等地行政处罚金额,位居全国前列。环境行政处罚力度较大的省份有江苏、广东、山东、河北四省,其中,江苏省罚没款金额为14.56亿元。
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全国实施五类案件总数为2645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8%。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26%,罚款金额为88169亿元;查封、扣押案件1405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1%;限产、停产案件4731件,比去年同期减少17%;移送行政拘留5276起,比去年同期减少6%;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53件,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