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通告。
具体内容为: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7月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814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3、 公司将与中介机构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4、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