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7日,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东、广西、云南、宁夏等10省区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各地已经问责4305人。
5月30日至6月7日,督察组陆续对10省区实施督察进驻。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与140名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其中省级领导51人,部门和地市主要领导89人;对120个地(市、盟)开展下沉督察。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截至7月7日,共受理有效举报38165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090件。据介绍,针对督察发现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督察组经梳理后陆续公开50余个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发挥了督察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
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问题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对督察组通报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处、严肃问责。经过努力,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整改不力不实的问题得以再次查处;一批督察整改过程中形式主义问题得到严肃问责;一批被故意掩盖的问题得以曝光并全面整改。
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地方已办结28076件。其中,责令整改22561家;立案处罚5709家,罚款51062万元;立案侦查405件,行政和刑事拘留464人;约谈2819人,问责4305人。河南省边督边改问责达到1015人,广东省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62人,江苏省处罚金额近2.4亿元。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