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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橡胶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7-12-08 10:51:30  浏览次数:328
核心提示:昨日,中联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介绍了该公司的股权激励办法。中联橡胶根据组织架构,把员工划分为管理层、项目总监层、项

昨日,中联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介绍了该公司的股权激励办法。

中联橡胶根据组织架构,把员工划分为管理层、项目总监层、项目副总监层、项目经理层及业务骨干层,这五个层级的员工以及该公司股东,是股权激励的主要对象。

这家公司拟定的股权激励的份额为: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100万-150万股/人;项目总监层(管理多个项目团队) 50万-100万股/人;项目副总监层(管理一个项目团队) 20万-50万股/人;项目经理层10万-20万股/人;业务骨干层5万-10万股/人。

中联橡胶还规定,如激励对象持有的股份已经超过拟授予的份额,将不再作为激励对象;对公司发展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人员,经董事会讨论通过,股权激励可超过拟授予的份额;已经拥有股份的激励对象,拟授予的份额需减去已经拥有的股份;激励对象已经拥有的股份,不受此办法管理。

据了解,此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方案为“一次授予,分期流通”。即一次授予满全部激励的股份,锁定三年,三年后再分三年解除流通限制。锁定期内,相关股票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关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该公司也作出相关安排。激励对象因职务被降低,但仍在中联橡胶工作的,其获授的激励股权按照职务变更前,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但是,激励对象因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或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或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董事会可以对于尚未流通的部分,由中联橡胶第一大股东进行回购。

此外,对于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进行股权激励的,可实行虚拟股权(分红权)。虚拟股权不需要出资购买股份,即可享有分红权,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公司时自动失效。

 
关键词: 股权 中联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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