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公安局响堂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污染环境案。
违法人许某(男,48岁,滦县新城人)、许某某(男,58岁,滦县响堂镇人)被依法处理。
7月11日,该所在工作中得到线索:辖区内一轮胎翻新工厂在没有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
民警在检查中发现,该轮胎翻新工厂仅有工商执照和环评许可证,在没有任何排污设施及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警方遂依法将企业负责人许某、许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询问,二人对没有任何排污设施及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生产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许某、许某某分别被滦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