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4个部委联合印发《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引领行动”提出,要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就要考虑生产、销售、回收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
对于轮胎企业来说,就是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生产环节就要考虑轮胎回收的相关事宜。
与此同时,该文件还特别强调要求,以大型轮胎翻新为代表的再制造行业能够实现规范化、规模化生产。
据了解,《循环发展引领行动》的目标是在2020年,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54.6%左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
前不久,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该省政府就明确表示要求在轮胎企业内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