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橡胶新闻 » 正文

锦湖董事长放弃优先购买权 双星获20年锦湖商标使用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时间:2017-04-19 16:11:13  浏览次数:566
核心提示:4月18日,锦湖韩亚集团董事长朴三求向韩国媒体表示,他将不会行驶其优先购买权来买回锦湖控制在债权人手中的股权。事件回顾:3月

4月18日,锦湖韩亚集团董事长朴三求向韩国媒体表示,他将不会行驶其优先购买权来买回锦湖控制在债权人手中的股权。


事件回顾:3月13日晚间,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双星,000599)公告称,公司将通过青岛星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星徽国投)以9549.81亿韩元(约合57.58亿元人民币,8.249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锦湖轮胎株式会社(锦湖轮胎)42.01%的股权,共计6636.88万股青岛双星每股出价14,389韩元,比锦湖当前股价8,220韩元高出约80%。根据交易协议,如果锦湖集团实际控制人朴三求三十天内不行使优先回购权,双星就会成为锦湖轮胎最大股东。

韩国国营银行“韩国发展银行(Korea Development Bank)”是锦湖轮胎主要债权人,此前曾表示,除非朴三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将把股权出售给中国轮胎制造商。

目前锦湖债权人已经和中国轮胎制造商双星签署了一项协议,以8.31亿美元价格将42.01%的锦湖轮胎股权出售给双星。

朴三求一直对此持反对意见,并坚持债权人同意他成立财团融资来买回锦湖,但是债权人只同意其以个人资产来购买,不允许以公司名义筹资购买。朴三求认为销售过程不公平不合理,因此不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并且强烈建议以公平方式从新销售招标。此前,朴三求曾表示要走法律程序,现在韩亚集团表示不会启动法律行动。

目前摆在双星和锦湖债权人的最大障碍将是锦湖商标的使用,债权人与双星达成的是20年的锦湖商标使用权,但是还尚未与商标权利人锦湖工业协商。

 
关键词: 锦湖轮胎 青岛双星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锦湖董事长放弃优先购买权 双星获20年锦湖商标使用权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ZGZSJW",每日获得中国橡胶行业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