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先后同意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关于调整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的申请》、《海南港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橡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扩容的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天津南仓分公司对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调整:1.取消天津南仓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5号路仓库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2.天津南仓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子路2579号仓库成为我所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
海南港航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对天然橡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扩容调整:海南港航物流公司天然橡胶存放库的核定库容由18000吨增加至26000吨。
海南新思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永桂仓库增加天然橡胶核定库容调整:海南新思科公司天然橡胶存放库的核定库容由16000吨增加至20000吨。
以上三大有关天然橡胶库存调整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各公司应按各公司调整后的核定库容开展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各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