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出口该国的乘用车和轻型卡车轮胎的“双反”调查作出了最终裁决:企业税率为30.61%-51.33%,全国统一税率为107.07%,并认为中国出口美国的轮胎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中国对美国“双反”调查很是不满,首先,美国在决定对“双反”立案调查时,美国国内轮胎生产企业则表示中立态度,中国对该案申请人资格表示怀疑。其次,在调查过程中美国没有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相关世贸判例,不采纳中国国有企业的分别税率申请建议,则是使用他国数据和事实进行不合理推定,任意的抬高税率,并认为进口中国的轮胎对美国轮胎产业造成严重损害。这种与事实不符的裁决是对我国国有企业和经济体制的歧视和限制。
中国希望美国能够尽快纠正自己的错误做法,采用负责任的态度营造长期稳定的中美贸易环境,同时中国将通过世贸组织(WTO)维护自身合法权益。